游泳教练意外溺亡,游泳教练意外溺亡案例
1.武汉6岁女童游泳馆溺亡,事发时教练不在场,为何直至溺亡都没人发现?
2.6岁男童游泳课上溺亡,曾挣扎10分钟被无视,教练该不该承担责任?
3.女童游泳馆上课时溺亡:事发时教练不在场!为何护士妈妈都没能将其救下?
4.男孩游泳馆溺水4救生员无一人发现,这是救生员失职吗?
5.游泳溺亡同行的人担多少责任
炎炎夏日许多人都喜欢去游泳馆泡澡,也有不少家长会选择在暑假期间让孩子去游泳馆学游泳,然而就在几天前江苏宿迁却发生了一起小孩子学游泳溺亡的悲剧,当时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下吧。
教练大意导致6岁男童溺亡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的7月18日(三天前),事发地是江苏宿迁的一个游泳馆,溺亡的男童小明(化名)年仅6岁,还没上小学,是一名学前儿童。今年暑假期间,小明的妈妈就想着趁孩子小学一年级开学前的这段时间让孩子去学游泳,于是就到离家不远的一个游泳馆给小明报了游泳培训班。这个培训班的课程一共有12节课,然而就在7月18日晚,小明参加第一节培训课期间,意外就发生了,小明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一天。
7月18日下午6点左右,小明的妈妈把小明带到游泳馆参加第一节培训课,游泳馆规定家长不能进去,只能在外面等候,于是小明的妈妈就在游泳馆外等候了一个小时。到了晚上7点培训课结束的时间,小明的妈妈迟迟没看到小明出游泳馆,就想着进去找小明,结果被告知家长不能进去。小明的妈妈焦急万分,跑去游泳馆服务台询问,工作人员告知她小明可能在男卫生间,小明的妈妈就委托别人帮忙找了下,结果发现小明并没有在男卫生间里。
反复找了好几遍仍不见小明的踪影,游泳馆工作人员看到小明妈妈确实很焦急,于是就陪同她一起进去游泳馆寻找小明。进入游泳馆后,小明的妈妈恰好碰到了小明的游泳教练,但是令人意外的是小明的教练说他也不知道小明在哪里。原来晚上7点第一批学员培训结束的时候,这位教练就出游泳馆去接第二批学员了。游泳馆内没看到小明的身影,小明的妈妈等人就又到男更衣室寻找,结果还是没有找到小明。
过了一会小明的舅舅在游泳馆池内找到了小明,小明是漂在水面的,等小明的妈妈跑进游泳池的时候已经有人在抢救小明了。120急救车把小明接到医院后后,医生发现小明已经没有意识没有呼吸了。
游泳馆监控还原事情经过
从游泳馆内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当时游泳课结束后小明先是爬上了游泳池,后来不知为何又下了游泳池,而且慢慢滑到了深水区。当时游泳池里还有一些人在游泳,岸上也有其他教练在训练孩子,但是大家可能并没有太在意小明,所以小明在游泳池中挣扎10来分钟也没人过来援助,直到10分钟左右后,小明停止了挣扎,一动不动地浮在水面。
事情发生后,该游泳馆门前拉起了警戒线,停业接受调查,目前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这起悲剧再次向世人敲响了警钟,以往孩子溺亡多发生在野外水域,但是近年来游泳馆内发生溺亡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游泳馆应当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顾客的生命安全。
武汉6岁女童游泳馆溺亡,事发时教练不在场,为何直至溺亡都没人发现?
游泳几乎是现在的一项必备技能,不会游泳,那么去报个班学,无疑是最便捷的,可是你知道吗?送孩子去这类的培训班,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正值暑假,6岁男童天天的妈妈给他报了一个游泳培训班,那日是天天第一次上这个游泳课。因为规定父母不能进入训练基地里,所以天天的妈妈只能在外面等。
只是原本七点下课,都过去十多分钟了,天天还没有出来,天天妈妈就想进游泳馆去找,结果被工作人员喝止:不可以。
后来工作人员看天天妈妈实在着急,就陪同她进去寻找。结果一进去,就看到泳池边围着一群人,而她儿子天天正躺在地上,双眼紧闭,脸色苍白,有人正在对他进行抢救。
天天妈妈当时就崩溃了!
事后,天天家人查看游泳馆的监控录像发现,孩子当时在泳池里痛苦挣扎了约10分钟都没人发现。当时他旁边还有一个大人在游泳,教练就在岸上训练其他学员。
溺水是孩子在水中最常出现的事故,所以无论是孩子去上游泳课,还是在泳池、河里嬉水,父母的视线务必不要离开孩子,以防出现意外。
影视剧里经常可以看到溺水者总是双手乱挥、用力拍水、大声呼救,其实真正的溺水有时并不像这样,溺水者往往想呼喊却发不出声音,特别是孩子。
有的孩子在泳池中溺水,看起来却像是“趴”或“站”在水中发愣,而此时,孩子可能已经意识模糊,这时应尽快将孩子抱上岸救治,并使用正确的心肺复苏等急救方法。
6岁男童游泳课上溺亡,曾挣扎10分钟被无视,教练该不该承担责任?
交接不到位,教练没有责任心。
事情发生时教练已经下课去换衣服,把这个女孩留在了泳池内,她进入深水区,在深水区内挣扎了好几分钟,安全员和教练员都没能发现,直到这个孩子溺水身亡,都没能被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还是有人在游泳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溺水而亡的女孩。这件意外的发生,说明游泳馆的教练员和安全员都没有责任心,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个女孩在游泳馆报的是1对一的游泳课,按照正常的流程,家长把孩子交到教练的手中,教练给孩子上课,等上课结束以后教练或者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应该把孩子安全交到家长的手中,这才是一个正常的流程,而这个游泳馆在给孩子上课的时候不允许家长进入把孩子送到游泳馆以后交给了教练,但教练在下课以后根本没有看护孩子,也没有注意孩子的安全,而是自行离去去换衣服,让孩子自己在游泳馆中玩耍。
事件中教练员的做法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违反行业规则的一种做法,如果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和教练不对孩子执行看护的义务,那么就要让家长进入,让家长自己承担看护的义务。但这个游泳馆不允许家长入内,而教练和安全员又没有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才导致女孩在游泳馆内溢水身亡。正是因为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才导致孩子知道溺亡,也没有被他们发现。
孩子溺水而亡以后家长特别伤心,而且质疑这家游泳馆提供的教练不合格,而且这个教练也没有职业操守,不应该把一个只有6岁的孩子单独放在游泳池里。现在这个教练以及游泳馆的负责人可能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应该会受到刑事处罚,而且他们还要对这个遇难女孩的家属进行应有的赔偿。根据游泳馆负责人的反馈,他们正在筹集资金,具体如何解决还要看双方的协商结果。
女童游泳馆上课时溺亡:事发时教练不在场!为何护士妈妈都没能将其救下?
当然有责任!孩子交了学费来学游泳,下课之后教练没有将孩子安然无恙的带出来交到孩子妈妈手里,反而直接去接下一批孩子,导致孩子进入深水池最终溺亡,这事教练怎么可能没责任?
6岁男童游泳课溺亡,家长曾4次想进去接孩子被阻近日,发生在游泳课上的一起溺亡事件向家长们敲醒了警钟。一名6岁男童在游泳课下课后因教练未将其及时送出,误入深水池,挣扎十分钟后不幸溺亡。而在此过程中,其在外等待的家长曾四次想要进入游泳馆内却被工作人员阻拦。孩子的死让家长濒临崩溃,而这件事的定责也成了网友们争议的核心。
在我看来,教练担责其实并没有什么争议,不仅教练,游泳课所属的机构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总结起来有以下三点:?
1.首先,游泳馆内不允许家长进入,那么也就是说,教练或者游泳馆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将孩子带离场内,这是毋庸置疑的,六岁的孩子你要求他自己出馆本身就是一种很扯淡的行为。那么基于这个设定,教练和馆内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出去,此为失责。
2.其次,在监控中显示,孩子曾在水中挣扎了10分钟,而距离其不远处,教练在岸上正在教第二批孩子,场内并没有工作人员看到挣扎的孩子。换句话说,游泳馆内的安保和救援工作非常的差劲,孩子挣扎都没人看到,这同样是游泳馆和教练的失责。?
3.再次,游泳馆在孩子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多次阻拦家长进入,但却没有进去主动寻找孩子,直到家长急了,进去寻找才发现孩子溺水,导致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可以说间接导致了孩子失去生还的可能,这方面责任更是无可推卸。
我不想在这里去说一些有关游泳安全的大道理,就事论事,纵然成人也有溺水的可能性。但孩子来参加的是游泳课,而不是单纯进来玩水,且家长不能进入场所,游泳馆和教练本身就承担了照顾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且孩子下课后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孩子没有出去,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游泳馆并没有安排专人去领着孩子出馆?又或者,这个责任本该是教练的,但教练为了赶紧教下一批,所以就口头让孩子们自己出去?
又或者,孩子下课后还没来得及从水里出来,教练就已经扭头接下一批去了,完全没管这名溺亡的孩子?种种迹象表明,教练与游泳馆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起事件当中,反而是家长没有任何责任,家长不断的想要进去反而被阻拦,游泳馆的行为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谋杀了。
总而言之,教练责任不可推卸,希望其能勇于承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男孩游泳馆溺水4救生员无一人发现,这是救生员失职吗?
许多家长都会带孩子到游泳馆中进行游泳,但是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意外,武汉一名女同在游泳馆上课时不幸溺亡。据女童妈妈称,女童溺亡事发时其教练不在场,她赶到场之后之所以没有将女儿救下,是因为现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阻拦。
这场事故发生之后,女童母亲接受了采访,并且详细描述了当时的整个过程。女童在发生溺亡时,教练不仅不在身边,而且附近的其他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女孩出现溺水。因为女孩妈妈没有在这家游泳馆办卡,所以工作人员不允许家长进入到游泳馆,女孩妈妈在等女孩下课时发现女孩迟迟没有来,所以这位妈妈就上去找。结果发现她的女儿已经出现溺水事故,整个人在水里一动不动。
其母亲将女孩抱上岸之后,因为母亲是一位护士,有一定的救援经验。护士妈妈本来想要将女孩抱着倒立抢救女儿,但是奈何护士妈妈的力气不够大,所以她想要寻求周围人的帮助。没有等到周围人的帮助,反而等到了游泳馆,相关工作人员将女孩抱走,并且将故事妈妈按压在地阻止了她的行动。工作人员之所以这样做,也有可能是为了将女孩送到医院,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视情况而定这位妈妈本身就是一位护士,如果她能够救女孩的话,就不应该阻止护士妈妈。
在事发之后,这家游泳馆的相关负责人拒绝对外透露任何消息。溺水女童的教练在上完课之后去换衣服了,并且告知学员们不要到深水区游泳,但是女童只有6岁,心智都不成熟。教练在还没有将,这群小孩子送走时就自己跑走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最终酿成了大祸。在调查之中也发现了游泳馆和举办游泳课的公司都存在着许多问题。
游泳溺亡同行的人担多少责任
男孩儿游泳馆溺水,四名救生员无一人发现,是救生员失职。
在这个新闻当中,这个男孩儿就因为溺水了两三分钟,最后导致进入了ICU。而且就在这两三分钟之内,他旁边那四个救生员却都没有发现他溺水了。带领这位孩子去上游泳课的是她的外婆,他的外婆可能是要去厕所,所以就让这位孩子在游泳池的浅水旁等一等,因为他的父母给这位孩子报的是一个教练的游泳课。所以说,教练迟到了或者是来的比较早,就让孩子先等着,然后外婆出去了两分钟,回来之后就发现孩子已经溺水了。
但是他周围的四名救生员却没有一个人发现,甚至离他最近的也没有发现。只是两三分钟的时间,而这位孩子身体状况显然已经不行了。在外婆回来之后,看见孩子已经溺水,于是立马呼救,离他最近的一个救生员立马捞起来孩子,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救援措施。后来孩子虽然是清醒过来,但由于喝水过多,导致水进入肺部头部等等,最终还是进入了ICU。
像这种情况,肯定是救生员的失职,因为救生员的职责就是没回观看泳池里到底有没有人溺水,或者是发生一些事故,而在这件事情当中的救生员对工作是非常懈怠的,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当一回事。虽然这位馆长说自己当时也是非常的惊讶,但也并不代表这位馆长就没有责任。
所以说,其实这个男孩儿的事故,并不只只是救生员的责任,当然大部分是,但是也离不开外婆和馆长的失误。最后,希望这个孩子能够从ICU里面转出来,赶紧的养好身体。而且现在夏天送孩子去上游泳课的时候,一定要有家人的陪同。不能就很放心的就把孩子交给教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人员。
若是未成年人,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一起玩耍的同龄人不负有保护义务,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死者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疏于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游泳溺亡同行的人是成年人担20%责任的。若不存在他人侵权行为,受害人溺水身亡的,由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再根据实际情况是否追究同行者和水池管理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意外死亡,一般属于不可抗力,不需要承担责任。致人死亡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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